提前还贷要收违约金 客户可与银行商量争取免费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 02:3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帅斌彬 本报讯 市民提前还房贷要收违约金?记者昨日从省内部分银行了解到,在统一的房贷格式合同内,已经对变更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但目前省内各银行做法不一,客户可在签约时与银行商量,争取免费的优惠。
“我们在福州买了一套毛坯房,在一家银行贷款,最近打算提前还贷,没想到,每还款1万元还要另收违约金47元,提前还钱,等于减少了银行的信贷风险,怎么还要多交违约金呢?而且,我朋友在另一家银行也提前还款了,却没有收这块费用。”昨日,福州的王先生向记者表示了这样的疑义。 就此,记者从省内部分银行了解到,由于银行和客户签订的《房贷合同》都是格式合同,条款中基本都约定了提前还贷的责任,因为提前还贷就等于变更了双方的约定,合同变更就应负有一定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是提前还款额的月利息。 “客户在签约前,不妨和银行就此协商,提出申请,争取此项免费的优惠。”业内人士这样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