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储蓄国债下月发行 可按年取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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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4:1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耿彩琴)下月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将只面对个人投资者发行。记者昨天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与以往凭证式国债到期(一般是3年或者5年)时一起支付本息的方式不同,新国债付息方式多样,增加了按年付息的品种,适合个人投资者存本取息的习惯。而投资新国债需要开立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账户资金后认购,不是像以往买凭证式国债那样直接用现金购买。
新国债将可能缓解以往凭证式国债销售时投资者盲目排大队的情况。这是因为它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而以往凭证式国债的记录债权方式难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发行系统,导致发售进度的透明度不高,且发行额度在不同银行、不同地区间的调剂比较困难,常常出现部分地区的投资者买不到国债,而另一地区的银行尚未完成发行任务的情况。 昨天央行表示已经确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获得新国债代销试点资格。而记者了解到,在北京,部分银行如工行和北京银行等将从26日开办国债托管账户开户手续。开了这个户后,投资者才能在7月初新国债发行期内办理申购。“此前开立过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不必重复开户,可直接使用原有账户购买新国债。”银行人士告诉记者。 相对于以往发行过的凭证式国债,新国债的计息方式更加优越。以往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需由投资者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逾期不加计利息;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后,承办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这样即使粗心大意的投资者忘记到期兑付国债,也不会损失活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