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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总裁亿元学跳舞受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11:25 现代快报

  综合消息据报道,香港汇丰银行亚洲区行政总裁王以智,因热爱跳拉丁舞,不惜支付1.2亿元学费,跟蜚声国际的“拉丁舞后”及其夫达成口头协议,跟两人学8年跳舞,更预缴逾6000万元学费。

  岂料,前年她于练习跳舞期间,遭“拉丁舞后”的丈夫在众目睽睽下以粗言相向,令她尴尬非常,遂决定终止合约,她更入禀高院向两被告追讨该笔6200万元的预缴学费。

  原告人为中年女子王以智(洋名Monica),首被告MirkoSaccani,次被告则是其妻“拉丁舞后”GaynorFairweather。被告夫妇认为王应继续履行口头合约,认为王预缴逾6000万元后,仍有余款400万英镑(约6000万港元)未缴付,遂向王反申索该笔余款。

  王以智代理律师在开案词中称,王盼参与国际跳舞赛事,早于2000年便跟女被告学跳舞,两年后才跟男被告拜师学艺,当时已缴付两笔共逾1000万元学费。

  众目睽睽遭羞辱

  王作供时指,当时男被告要她口头答应两份分别为3年及5年的协议,学费达1.2亿元,并于2004年底生效。

  王续称,直至2004年8月,她为准备9月在美国迈阿密举行的跳舞赛事,遂在铜锣湾的丽花大饭店练习。她忆述称,当日她与男被告在台上跳舞时,因在场人士的目光均集中于女被告的前夫DonnieBurns的组合上,男被告不满,遂当场向王连珠炮般训斥“lazycow”(蠢材)等。王虽表现平静,但她当时“感到好尴尬,有好多人我认识,被人在公众地方羞辱,心情很差”。

  双方说法不一

  王续指,男被告练习完又向王说:“Monica,我永远都不想见到你!”男被告又表明早前的8年长口头协议会终止,不会再有学习及比赛,更会原银奉还,王当时同意。但之后,男被告却游说王继续履行协议,并拒绝退款。不过,两被告却否认曾说过会取消协议或会退款,上述粗言只是一般跳舞导师激励学生的话,两被告认为原告答应会签约直至2012年,不能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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