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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房贷反要多交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07:40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白明辉) “本想在明年利率上涨前还房贷,可我到了建行,却被告知必须按照明年利率来还款,太莫名其妙了。”昨天,一位王女士致电本报称,银行这种做法损害了她的切身利益。

  昨天下午,记者以一名普通客户的名义咨询建设银行安华支行。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王女士的说法。“明年起,利率将上涨0.27个百分点。而提前还贷,不属于
正常还款,所以必须要按照2007年的利率来还。”李女士说,今年如正常还款,则仍然按照原利率。

  岳成律师事务所的杜永浩律师表示,对于

提前还贷,银行应按照事先向贷款人公布的规定来办理。“现在其单方面进行变更,实质是限制贷款人提前还贷。”杜律师说,但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借款人提前还贷本身就是一种违约。“银行虽然接受这种行为,应当以不损害银行的利益为前提。”但总的来说,如果银行这么做损害了借款人的原有利益,那就肯定是违约的。线索: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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