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强调借款人如实申报购房用途 判断并不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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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9:13 华夏时报 | |||||||||
央行强调: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时应如实申报所购房屋的用途 本报记者 孙杰 报道 昨天,央行有关负责人对于此次推出的房贷新政相关问题首次公开回答了记者提问。央行表示,此次推出新的房贷政策,目的在于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和过快的房价上涨,同时特别提出提高首付款的范围不包括公积金贷款。央行表示,不搞一刀切,要有区别地提高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公积金贷款仍然首付20% 昨天,央行首次强调,此次政策调整对象不包括公积金贷款,“从2006年6月1日起,商业银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发放的住房贷款(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而且是自住房的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执行20%的规定。” 央行表示,2003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从供需双向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但由于各地执行力度不同及市场需求的变化,最近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幅度相对下降的同时,部分城市房价仍然出现不合理的上涨,加重了自住房购买人的负担。 必须坚持“自住房为主” 央行表示,住房贷款在满足大量自住购房需求的同时,也逐渐成为房产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抑制投机行为,商业银行的住房信贷必须坚持以“自住房为主”这条原则。这既可以防止利用银行贷款购买多套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行为,也有利于防范贷款风险。 央行强调,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时应如实申报所购房屋的用途,不得将非自住房申报为自住房;商业银行应按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借款人应增强诚信意识,任何不实信息都将影响借款人的诚信记录,希望借款人认真对待,诚实申报。商业银行除了可以通过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外,还可以通过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获取借款人的房屋交易、登记信息,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对“自住房”的判断。 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 央行负责人表示,此次住房信贷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目的在于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和过快的房价上涨,同时配合住房供应结构调整,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提高首付比例有利于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 以价格100万的房屋为例,若有100万的资金,在首付比例为20%的情况下,可以支付5套房屋的首付;若为30%,就只能满足3.3套房屋的首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购房需求。在供给结构调整的过程中,需求的减少有利于缓解房价上升的压力。 央行调查:大部分人更愿买房 据新华社电中国人民银行31日发布信息称,央行通过2005年年底对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10大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抽样调查,发现从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看,大部分居民更倾向于买房。 央行31日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称,抽样调查看,10个大城市中有62%的借款人在买房置业时没有考虑过租房,其中北京高达90%。从偿债信心来看,90%的被调查者认为还款期内家庭收入会保持基本稳定或有大幅上升,55%的人认为未来利率变动不会超出可承受能力,表明居民对其住房贷款的还款能力有较强的信心。 调查结果显示,全部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平均期限为17年,平均首付比例为37%,其中南京、上海两地的首付比例均超过40%。2005年11月末,8个城市居民贷款所购住房的市场价格均已明显高于贷款购房时的价格,平均增长15%。大部分借款人还款习惯良好。从还款情况看,81%的被调查者没有延期还款行为;35%的被调查者提前还款,其中10%因利率上升而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