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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专家建议商品房预售只收定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 04:23 重庆晨报

  本报讯 据中国证券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房地产金融处处长程建胜日前撰文称,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就是要取消预售的融资功能。这有两个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加强预售资金管理,二是预售只许收取定金。这两种办法可选其一,也可同时采用。

  程建胜说,加强预售资金管理就是要做到专款专用。可以考虑在银行设立信托账户,由购房人共同委托银行以自己的名义监管资金,使预售资金真正做到“只用于有关的工程
建设”。预售只收定金省却了资金管理上的麻烦,但同时需要为开发企业建立替代融资渠道。为此,可以鼓励银行发放真正的开发贷款,期限与开发周期相匹配。同时,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辟直接融资渠道,在法律政策上为房地产信托基金的推出创造条件。

  我国

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别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特征是:商品房预售附着融资功能,即预售一般收取全部
房价
款,预售演变成开发企业的主要融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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