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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老旧汽车提前报废可领取国家补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 09:08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门莉娜】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公告,宣布为鼓励老旧汽车报废、规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国家将向部分提前报废的老旧汽车提供4000元至15000元的补贴资金。

  根据财政部日前会同商务部发布的2006年部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公告,对2006年报废车辆的补贴范围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注册登记日期在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且使用年限在7至9年之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

  国家补贴的标准为:总质量在12000公斤以上(含12000公斤)的载货汽车、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公斤以上(含12000公斤)的半挂牵引车以及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30人以上(含30人)且车长9米以上(含9米)的载客汽车,每辆车补贴人民币4000元;2006年报废的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II标准的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人民币15000元。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范围。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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