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泄密获利10万元 企业受损近5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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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 07:53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杭州电 浙江一公司员工泄露企业秘密非法获利10万元,而被泄密的企业由于遭到低价竞争的影响,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最近,经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庭开庭审理,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员工胡海兵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非法所得10万元予以追缴。
自上世纪70年代凯恩公司研制新技术生产电解纸填补了当时国内空白后,公司相继开发出多个品种的电解纸,并委托设计院设计出特种造纸机。为此,凯恩公司将电解纸生产工艺规程及各类技术设备列入公司技术保密范畴,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 1997年2月至2002年10月,胡海兵先后在凯恩公司的多个重要部门任职,掌握公司的关键生产设备、操作工艺等技术。双方的劳动合同书约定,胡海兵不得把公司的相关技术泄露、提供、转让给他人使用或自己实施。不久,双方又签订了有关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合同。但就在同日,胡海兵和凯恩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得知胡海兵与凯恩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山东的一家造纸企业随即向胡海兵允诺,如能帮助其设计上马电解电容器纸生产线,将给胡海兵80万元酬金。之后,胡海兵将凯恩公司有关生产电解电容器纸的相关技术秘密泄露给山东的这家企业,并指导该企业进行设备安装。事后,山东的这家企业并未践诺80万元酬金,只支付给胡海兵10万元。 经司法会计鉴定事务所鉴定,从2005年1月至2005年8月,凯恩公司为此遭受经济损失高达473万余元。 范跃红 朱立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