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降门槛 四条举措惠及市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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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 05:5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黄振琳 通讯员 黄锐 报道:市民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用再担心“门槛”多,今起,武汉市房改委资金中心共推出四条举措方便市民转贷。 配偶有公积金可转贷:原商贷借款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偶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转贷。
婚姻状况变化后转贷: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贷时已结婚、其配偶同意对原商贷抵押房屋办理产权共有公证、并签订共同还款书的,可以办理转贷。 逾期还款记录放宽:在原商贷还款期间,对非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人,在一个还款年度内(12个月)已发生逾期记录1期、历年累计不超过2期(含)的,可受理转贷申请。 “两证”未办也可申请:没有在市房改委资金中心备案的楼盘,借款人已经办理了“两证”或能办“两证”而尚未办理的,可凭“两证”或“商品房屋权属证明”申请转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