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理财创新不断 投资者选择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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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10:20 扬子晚报 | |||||||||
日前,记者从几家创新试点券商了解到,多只集合理财产品正在报批之中。随着近一年时间的发展,券商集合理财已经初具规模。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之后,券商的创新能力亦逐步得到加强。目前市面上的集合理财产品,应该可以满足各个层次投资者的需求。 流动性媲美基金
券商集合理财面市初期,其大多流动性较差,并一直被视为软肋。如“光大阳光理财”有一年的封闭期,只有满足条件才能提前开放(即计划单位净值达到或超过1.06元时)。“广发理财2号”则是每3个月开放3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退出,但申购仅限于已持有计划的投资者。 不过,目前媲美基金流动性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已经出现。“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集合计划成立满两个月之后的每个工作日都可以办理参与、退出,且免收认购参与费、中间参与费和退出费。“招商证券现金牛”的参与、退出费率亦都为零,且资金T+2日到账。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现金牛”对短期金融工具市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70%,资产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365天。由于短期金融工具流动性良好,收益确定,能够确保“现金牛”实现T+2的流动性,在流动性和安全性上都媲美货币市场基金。 “中金短期债劵”亦有类似的安排,成立一周后即可自由进出。该计划不收参与费,但有0.07%的销售服务费;退出费方面,每月1日、16日退出不收退出费,其他开放日为0.1%。 投资渠道多样化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券商集合理财分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两种。其中,限定性产品的投资范围对股票等风险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有明确限定,即不准许超过资产净值的20%,而非限定性产品对风险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以突破此限定。限定性产品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如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等。 但即使同样是限定性理财产品,不同的产品亦各有特色。“招商证券现金牛”具有“打新股”和可转债概念。其投资范围包括,新股(包括首发和增发)和一级市场发行的可转债;以及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银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债券远期交易,剩余期限在三年以内(含三年)的债券(不含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华泰紫金1号”、“国泰君安君得利1号”和“广发理财2号”的投资范围与“招商证券现金牛”类似。 而“中金短期债券”的主要卖点在于短期债券投资。“中信避险共赢”和“国信金理财”的投资范围较为接近,二者的差别在于“国信金理财”不允许投资于企业债。 从非限定性产品看,“光大阳光理财”、“东方红1号”和“长江超越理财1号”为偏股型产品。光大产品的风险资产可投资比例较高,为90%,东方和长江的风险资产可投资比例则分别为80%和50%,而“招商证券基金宝”的主要投资品种为偏股型基金,其上限为95%。 投资者保护出新招 尽管券商理财产品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如基金,但为了让投资者放心,很多券商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中信理财2号”特别设立风险准备金条款,在集合计划成立后,每日从管理费中计提20%作为风险准备金,该资金归管理人所有,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仅用于补偿满足持有到期条件的集合计划份额。 而“招商证券现金牛”则在集合计划成立之后,新股、可转债或剩余期限大于397天的短期金融工具变现当日,如果新股或可转债盈利,将30%的相对于计划业绩比较基准计算的同期银行利息的超额收益放进风险准备金;如果剩余期限大于397天的短期金融工具盈利,将30%相对于其账面价值的超额收益放进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将用于弥补未来可能的新股、可转债和剩余期限大于397天的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亏损。 此前,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理财计划成为了券商通用的做法。券商都分别对自有参与资金所承担的投资者保护条款做了明确的说明,有的公司承诺运用自有资金向投资者本金提供保护,如长江、东方、招商、中信和国信,而光大则是运用自有资金对投资者收益风险进行补偿,光大承诺封闭期结束日封闭期内单位结算净值增长率低于3%,管理人将通过份额补偿的方式使委托人净值增长率达到或尽可能达到3%,直至管理人份额补偿完毕。“管理费特别返还条款”是国信证券特有的投资者保护条款,国信证券承诺,若存续期结束后,投资者的实际收益率达不到1.8%,管理人将用已收取的管理费向认购并持有到期的投资者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