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接力房贷签出10余单 父债子还产权归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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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18:06 法制晚报 | |||||||||
子“加”父房贷额度能提高 父“加”子房贷年限可延长 “父债子还”产权归子女 律师:如果双方签订合同视同同意转移所购房屋的产权
今天,农行北京分行房产部有关负责人杨处长向记者透露,截止到昨天,“接力房贷”已经签下了10余份合同。 现状 北京已有10余单 在10余单“接力房贷”业务中,大多数是本市的中老年人。他们因为年龄偏大,按照现行“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65”的规定,他们能够享受的贷款年限变得很短。办理“接力房贷”后,子女被列为共同借款人,银行允许按子女的年龄来换算贷款年限。 另据介绍,近些天来,农行北京分行每天都能接到近300个相关咨询电话。 受益 58岁贷到20年期房贷 杨处长介绍说,在10余单“接力房贷”业务中,受益最典型的是原住在西城区的张某。 张某看中了朝阳区的一处房产,预计除去应提前交的首付款外,他还需要向银行贷款50万元。他准备贷20年,这样每个月供房的钱大约为3600元。 不过他到农行办理业务时却被告知:他最多只能贷7年,算下来每个月需要还的钱,超过了7300元,这远远超出了他的还款能力。按照传统情况,张先生是拿不到20年贷款的。 但通过“接力房贷”,把他儿子作为共同借款人,(张某的儿子今年不足30岁)张某最后拿到了他所想要的20年期限的贷款。 提醒 “接力房贷”产权归子女 农行在推行“接力房贷”业务时有一个规定:中老年市民办理“接力房贷”、将子女列为共同借款人时,必须将所购房子的所有权归给子女,或者在产权证上同时写明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子女的名字。 杨处长表示,老人办理“接力房贷”确实需要牺牲或部分牺牲所购房子的产权,不过,他得到的是贷款,而且得到了更长的贷款年限。 律师张军说,农行的这种规定并不违反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而且,对于这种服务,市民可以选择拒绝。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视同市民同意转移所购房屋的产权。 文/记者 杨慧博 关键词 “接力房贷” 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想贷款买房,却因收入低而拿不到更高的贷款额度,甚至被银行拒贷;拥有一定积蓄的父母想买房,却因为年龄的关系,贷款年限又无法达到最长。 “接力房贷”业务,允许父子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父母和子女均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共同借款人收入之和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父母中年龄较大的一方不超过60岁。 在贷款利率方面,所购房屋为子女第一套住房的,可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文/记者 杨慧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