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峻岭 发自北京
关于光大银行2004年国际报表的巨额亏损问题成为近日各界关注的焦点。4月27日,光大银行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光大银行税后亏损45.8亿元”和比较高的不良资产比例以及提高资本充足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问题给以了回答和解释。
4月23日,在香港上市的、光大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光大控股发布的2004年财报显示,其去年由盈转亏主要受累于光大银行和光大证券。光大控股在年报中称:光大银行虽然实现拨备前经营利润51亿元。按香港会计准则对不良贷款及其他资产增加拨备,光大银行税后亏损45.8亿元。截至2004年底,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光大银行不良贷款拨备前余额为人民币265亿元,不良贷款比例达到9.9%,较2003年有所增加。
光大银行董事会秘书陈元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4年,光大银行营业收入170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净利息收入95.3亿元,比上年增长22.3%,中间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32%,拨备和消化历史问题前利润为51亿元,按照国内《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账面利润为10.01亿元,比上年增长22.8%。特别是2004年,光大银行理财产品抢占了市场先机,树立了品牌形象,市场知名度扩大,在稳定了客户群的同时也进一步带动了传统业务的发展。
“但是,由于受过去历史问题影响,加上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和我行采用更加严格的内部评级法,2004年我行为不良资产提取了大量拨备,造成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现了45.8亿元的巨额亏损。”陈元生说,“近年来,光大银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消化历史问题的力度,2005年之后按照国内会计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照香港会计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在拨备和损益方面将会基本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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