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正文
 

现场录音录像可认定黑车 非法营运最高可罚5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 09:00 新闻晨报

  晨报讯 昨天记者随执法人员实地查处“黑车”时了解到,《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将从后天起开始实施,现场笔录、现场录音、录像等可以作为认定非法营运的证据;非营业性客车只要安装了客运设施或标识,即可认定为禁止行为;非法营运的出租车最高可罚5万元。

  宝山是“黑车”的重灾区,月浦、杨行、共富、罗店等地经常有“黑车”出没,总数
至少有2000多辆。6月24日起,有关部门开展“利剑三号”整治“黑车”行动。昨天上午10时许,在江杨北路、富锦路口附近,执法人员先后拦下四五辆可疑车辆,检查证照。这些可疑车辆大多“卖相”难看,执法人员上前盘问后,一个个都露出马脚,有的称行驶证没带、养路费没交,有的人甚至连车的来历都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尽管执法人员对此一一作了处理,但半个小时里真正认定为非法营运出租车的却一辆也没有。

  据悉,原先执法者通过查获汽车顶灯、计价器和载客行为,来认定非法营运行为的发生,但在操作过程中有一定困难。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李顺家告诉记者,现在执法部门采用“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整治“黑车”,而将于本月10日起实施的《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明确,现场录音和录像也可以作为认定“黑车”的证据,使得打击“黑车”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根据《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非法营运的

出租车最高可罚5万元;非法营运长途车最高可罚10万元;对三轮车、
摩托车
、助动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法客运行为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黑车”被扣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执法部门可在公告后将暂扣车辆予以拍卖;达到报废条件的,依法予以报废。

  □记者 陈杰 通讯员 吴润元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