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可用定期存折质押 最少可贷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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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 01:19 西部商报 | |||||||||
本报实习记者 刘明煜 为您报道昨日,记者从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获悉,该行于本月15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出个人质押贷款业务。据该营业部工作人员罗女士介绍,该业务面向工薪阶层,主要为广大老百姓解决短期融资问题。她说,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市场,债券市场,保险市场的人越来越多。家庭财政也会出现资金流动困难等问题,同时也会向银行寻求资金支持,为方便客户工行特推出该项业务。
贷款限额:最少可贷1万元 据了解,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额度为单笔最低1万元,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用于贷款的质押品必须是工行的定期存单。贷款年限为最少1个月,最多3年。贷款额最高为质押品价值的90%,也就是说您拿一张价值10万元的存单抵押贷款最多可贷9万元。贷款利率为,半年期5.04%,一年期5.85%,三年期6.03%,一个月的贷款利息按半年期5.04%计算。也就是说1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月时,利息为5040元。 贷款条件:必须出具个人存单 据介绍,获得质押贷款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贷款人必须出具存款单(折)。包括借款本人(或第三人本地)的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一本通,通知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存本取息的工行个人存款单(折)。其次,国债,包括借款本人或第三人,由本行代理发行的纸质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及本行通过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进行买卖的记账式国债。第三,借款人本人在本地工行办理的理财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