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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按揭合同中最大陷阱 银行本质上没有得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08:29 新浪财经

  针对昨天新浪理财精英论坛网友reen_zhou的观点“按揭购房合同中的最大陷阱!!! 从一季度的全国商品房的开发量看,银行得利上百亿!!!!”,网友jocundhero提出了一些反对意见供大家阅读。

  来源:新浪精英理财论坛

  网友:jocundhero

  reen_zhou先生,您的观点实在不敢苟同!数字就不和你算了,且看:

  1、啥叫复利?看来你是会计理论研究中毒太深!复利是利滚利,没错,但贷款的计息只按本金计息,对否?从你罗列的计算中很明显可以看出,这里不存在复利,不要因为套用了某个公式就把它当作复利!(当然拖欠以后是要罚息的,这在你的计算之外,呵呵,所以不要拖欠)

  2、银行得利了吗?从本质上看,没有!客户占用银行多少本金,银行按适用的利率及剩余本金计算并收取利息,两种还款方式剩余本金不同,利息自然不一样,从你罗列的计算中也可以看出,搬砖头砸自己脚了吧

  3、你说对普通老百姓来讲是很难实现复利增值,那么偶问你:把钱还给银行,还是拿来享受生活,在通货膨胀存在的情况下,先消费比起后消费是否可以算作一种增值?!你要觉得多还点无所谓,何不选择更短的贷款期限呢?期限短了利息少,地球人都知道,就好像炒过一段时间的“双周供”(深发展是拿没有可比性的东西在比较)

  4、你可以提示大家在签合同时注意还款方式的问题:等额本金比等额本息从数字上看利息要少点,但没你说的恐怖,而且仅仅是数字上!但要注意措辞。银行在这个问题上是否够诚信?个别可能是有的,这个问题上万万不可以偏概全哦!!!

  又:问中您说“两种方式的还款压力是相等的”,怎么可能?!等额本金开始还的多,压力当然大!但社会在进步,国家在强大,人民收入在增加,等额本息后来还得多压力自然就降低了(几年来偶的收入也翻番了,等额本息开始还的还很痛苦,现在越来越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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