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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家称代客境外理财正逢其时但须谨慎行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9:55 金时网·金融时报

  FN记者 宋焱

  4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调整了6项外汇管理政策。按照人民银行公告,3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得以调整,同时还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公司、保险机构可采取各自方式,按照规定集合境内资金或购汇进行相关境外理财投资。4月17日,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商
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进入可操作阶段。该项业务真正实施后将对投资者产生怎样的影响?投资者应如何进行投资选择?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市场人士。

  在谈及上述政策出台的背景时,银河证券高级经济学家苑德军认为,“商业银行代客境外

理财业务的推出可谓正逢其时”。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一些外汇
理财产品
,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的投资渠道,但是目前银行推出的外汇理财产品仅限于居民个人以自有外汇资金认购,而境内机构和个人持有的金融资产则以人民币为主。尽管针对这一现状,一些银行将
人民币理财
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进行组合创新,推出了以人民币投资获得美元收益的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即双币理财产品,但是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的投资渠道仍相对狭窄。

  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平稳发展,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持有的以银行存款为主的金融资产快速增长,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投资渠道相对狭窄的矛盾更为突出。据统计,截至2006年3月底,境内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已达到31.8万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突破16万亿元,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的资产管理需求日益增长,在此形势下,必然要求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以满足投资者资产组合多元化、分散投资风险的需求。

  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是指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委托,以投资者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根据人民银行4月13日发布的公告内容,调整后的外汇管理政策拓展了境内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主任贺力平认为,对于投资者而言,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意味着投资者多了一条参与国际市场投资、分享国际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的渠道。而且,银行作为境内机构和个人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媒介”,在规模经营、集合理财、专家理财和风险可控性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从投资收益角度分析,境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对于投资者而言也意味着相对可观的收益率水平。目前我国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按币种主要分为两种: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以国内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为投资方向,收益率较低,如一年期债券市场目前的收益率只有2%左右。外币理财产品主要针对手中持有一定外币,既想获得比银行存款更高的收益,又不愿承担过高风险的储蓄客户。目前国内银行推出的固定收益的外币理财产品,基本上是募集投资者手中的外汇存入国外银行,获得一个明显高于国内外币存款利率但低于国外银行存款利率的一个收益率,因此收益水平也不理想。因此,有市场人士认为,允许境内银行代个人投资者购汇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中的理财产品,大多数银行都会选择投资于境外的债券市场,其收益率必然要高出国外银行的存款利率。

  此外,有关专家均表示,虽然“放行”境内机构和居民的金融投资“走出去”,但对于投资者来说,在看到投资渠道拓展、投资收益可能随之增加的同时,选择银行代客境外理财时须谨慎行事,要充分考虑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衡量、考察各家银行的具体产品的运营状况,尽量选择历史上经营理财产品好的银行、选择对风险控制能力强的银行来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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