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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财收益诱人风险也大 当心套牢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00:00 东南早报

  券商集合理财细则即将出炉

  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草案)》已于近期发至京沪创新试点券商手中,在经过征询意见和修改后将择机颁布实施。据悉,细则明确了创新规范类券商可以从事集合理财业务,并对集合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进行了详细界定。

  在业务规格条件中,细则提出,“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除符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外,还必须是创新类或规范类证券公司”。对此,知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细则一旦获准实施,规范类券商将获准加入集合理财业务的开发队伍中来。这将大大增加集合理财业务的活跃程度。

  据悉,针对创新试点券商在集合理财业务实践中出现新情况,细则对产品的投资范围进行了极为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细则在基本业务规则方面的规定显示,券商集合理财业务的“准基金化”趋势非常明显。比如该细则提出,券商可以自行推广集合理财计划,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券商代为推广;券商应当选择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作为集合计划的资产托管机构,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进行托管。业内人士称,在资金托管方面,券商集合理财的规范程度将和基金趋于一致。

  投资分析

  券商集合理财当心“套牢”风险

  券商集合理财可分为两类:一类主要投资于

股票,可称之为股票基金型产品;另一类主要投资于票据、国债,投资范围有点像货币基金,可称之为货币基金型产品。前一种风险较大,但收益较高;后一种风险较小,但收益要低些。

  券商集合理财的优势和劣势如下:

  收益高:去年共发行了11只券商集合

理财产品。其中有3只股票型产品,8只货币型产品。短短半年多时间,3只股票型品种的年化收益率均超过了10%,即使是货币型产品,收益率也普遍高于货币基金及银行发行的
人民币理财
产品。

  费用省:多数产品申购赎回不需要手续费,要收手续费的也比开放式基金低。

  门槛高: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最低投资额度一般为5万或10万元,门槛较高;

  风险大:由于投资股票,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流动性较差:集合理财产品的封闭期一般较长,如果投资者急需用钱,可能无法及时赎回,因此,市民投资集合理财时需留意“套牢”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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