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理财提前赎回收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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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08:5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客户提前赎回外汇理财要收违约金?日前,深圳工行就做了业内的“出头鸟”。昨日,记者采访南京这边的银行,他们纷纷表示,争夺外汇理财客户的竞争在加剧之际,银行都把外汇理财产品的提前终止权赋予了客户,就没必要这么做了。 据了解,深圳工行在国内最完整的外汇信息网“外汇宝”网站的产品信息介绍,该行本月16日-29日推出的“金双喜”港币、“第一桶金”美元、“利率汇率双重区间型”美元理
而对深圳同行的做法,南京的银行表示不会跟进。省工行人士明确告诉记者,该行最近也有类似产品推出,但并没规定要收违约金。民生银行的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前段时间推出的外汇理财产品,把提前终止权赋予了客户,还要收违约金这事肯定不做。也有银行人士认为,深圳同行的做法有可取之处,以往有银行规定不能提前赎回,然而客户因为急需,最后几乎闹到要打官司。因此,他认为银行收“违约金”既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又满足真正急需赎回的投资者的需要。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目前市场上的外汇理财产品为银行代客理财产品,风险相对较小,但外汇理财品种的投资收益会受外汇市场波动的影响,在汇率变动和外币利率不断调整的时候,外汇理财品种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投资者在投资外汇理财产品时,一定要细读银行有关风险提示,根据个人资金情况,控制资金投资风向,选择好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最好购买期限较短的为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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