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享受住房优惠应满足三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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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11:08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5月31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公布北京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通知表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北京市今年不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一级为每平方米为11068元,二级为9555元,三级为8040元,四级为6886元,五级为5462元,六至十级为45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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