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夸大投资回报率 专家提醒警惕产权商铺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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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07:08 竞报 | ||||||||
本报讯 北京开发商以投资回报率吸引客户作为其营销重点的情况不是凤毛麟角,记者登录某专业房地产网站时发现,在其房地产首页的某条广告里公然出现“11%高投资回报楼盘”的字样。 国家信息中心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一些开发商在产权商铺广告里故意夸大投资回报率,使购房者投资回报短期无法实现。他表示,开发商的这类行为有不正当行业竞争的嫌疑。
去年年底北京市工商局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也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 律师提示 北京市德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晨笛表示,他已经代理了好几起购房者起诉开发商承诺未兑现的诉讼案件,主要是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夸大投资回报率,导致投资回报在一定周期内无法实现。对于大多数理性的投资者,安全无疑是考虑的首要条件。他告诫急于求成的投资者,在涉足投资项目之前,要充分考虑开发商和担保方的资质和实力。在进行产权投资理财前,投资者可以重点考察以下几个方面:一、投资收益率是否经得起推敲。二、投资者的收益是否在合同中有明确而具体的体现,从而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三、收回投资的渠道是否稳妥、畅通。四、如有担保,是否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担保的方式是否合法、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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