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5月15日电 据《广州日报》报道,家住广东省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的游双龙夫妇,收藏了55年的结婚证书,有可能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的婚书,为此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将此婚书申报国家文物。
今年75岁的游双龙和73岁的妻子刘菊香,日前看到4月6日报道“新中国最早婚书在佛山发现”的新闻,文中称佛山梁先生收藏有一张1951年1月19日颁发的婚书,准备以新中国成
立后最早婚书的名义申报国家一级文物。游先生于是拿出自己于1950年9月4日办理的结婚证书,发现比佛山梁先生收藏的婚书早了3个半月。游先生的结婚证非常简单,由两张约16开大小的“公文笺”组成,类似当时流行的介绍信或证明,一式两份(张),男女各执一份(张),没有相片。麻砂纸质,薄薄的,淡黄色。婚书写着:“男子游双龙宁中区城南乡义尚村人廿岁女子刘菊香永径区廉风乡新廉村人十八岁两人自愿结婚双方及关系人前来本府登记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准予结婚此证。右给游双龙(刘菊香)收执。乡长陈忠。”婚书上盖着“兴宁县第一区城南乡人民政府印”。游先生是个有心人,喜欢读书看报。他有一本“我的人生经历录”,上面记录着全家大事小情,贴着各式各样的票据。他说,正是这种“记录”、“收藏”的习惯,婚书才能至今保存完好。
游先生1950年在兴城盐阜街广源隆副食店当店员,经亲戚介绍,认识了兴宁市永和镇农民刘菊香,半年后即1950年9月4日,两人去当时的兴宁县第一区城南乡人民政府办证结婚,约半个月后他们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
颁布于1950年5月的《婚姻法》是新中国第一部法律。据游先生说,当时很少人有结婚要办证的观念,农村尤其如此。他因为加入了工会,经常要参加会议学习,比较了解政策法规,所以才会去办证的。当时他和刘菊香两人一起到乡政府办结婚手续,乡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就给他们办了证。
据当地文史专家分析,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于1950年5月颁布,游先生1950年9月4日便去领取结婚证,很可能当时统一样式的结婚证还在设计中或没有推广使用。当时的乡政府便用公文笺给他们书写了这张特别的婚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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