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抬高炒楼成本 40万元房子卖贵5万才平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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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 18: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 赵燕华 报道:建设部等七部门最新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令楼市投资者的炒楼成本激增。有业内人士计算得出结论:在新政策下,41万元买入的房子,若两年内转手,至少要卖到46万元才能“平本”。预计广州楼价的未来走势可能会微跌,再搭上几万元的税费成本,炒家搞不好分分钟“损手烂脚”。 以往市民将购买了一年以上的住房出售,是可免征营业税的。但按照新政策,从6月
以购买一套41万元住房后两年内转手为例,若当初是依靠银行按揭(假设按揭年限为10年,贷款额28万元),那么,要交纳的费用“大头”包括:契税6300元,按揭代理费3360元,保险费2688元,房屋评估费1700元,初评费300元,借款合同公证费300元,交易委托公证费200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270元,他项权利登记费250元,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210元……仅仅是买入房子这一环节,各项税费加起来就达17102元。倘若不依靠银行按揭,一次交清楼款的话,税费成本可以少一些,但总计也达7090元。 假如买入不足两年,就将这套住房转手,那么,在新政策下,销售时须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缴营业税,以目前营业税标准5.5%来算,40多万元的房子,营业税约为2.2万元—2.75万元。另外,还要缴交个人所得税,按1%计算,即4000多元。即是说,仅仅是出售房子这一环节,税费成本就达3万元左右。 若将“一买一卖”两个环节的税费成本加起来,总数接近5万元,即是说,41万元买入一套房子,若在两年内转手,最起码要卖到46万元才能“平本”。这还未包括你在这两年内,因为按揭“供楼”而付给银行的利息,还有上万元的收楼费用等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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