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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价一天下跌368元 政策要求先还贷再卖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09:2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肖宾) 上海市房地管理局4月5日宣布的一项房地产交易新规定开始在市场上发挥效力。昨天,上海住宅成交均价跌至7785元/平方米,一天之内下跌368元/平方米,跌幅达4.5%。这项从4月6日开始执行的新规定要求,想要转让有抵押贷款的房屋的上海投资者必须先还清贷款才能将房子卖出。

  根据上海房地管理局颁布的新政策,有抵押贷款的房屋要转让,必须按“卖出方抵
押注销”、“房屋转移登记”、“买进方设立抵押”三个步骤来办理,卖出方应当先还清贷款,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后,才能与买进方共同申请转移登记。而以前在实际操作中,各房地产交易中心一直允许交易双方三步并办。而按照新规定,未办妥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各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再受理转移登记以及买进方新设定的借款的抵押权登记。新政策直接卡住了通过信贷方式投机房地产的炒家的资金命脉。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在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控制房价的政策中,该政策最为有力。

  昨天,记者从上海最大的房地产网站“房产之窗”获悉,截至昨天下午5点,当日签约的住宅成交均价为7785元/平方米;而4月6日,签约的住宅成交均价为8153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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