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新办法实施 典当费率相继调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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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 17:52 北京晚报 | |||||||||
《典当管理办法》4月1日开始实施 终于传来省钱降息声 本报讯从下个月开始,市民再进典当行当东西就可以少掏些腰包了。由商务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4月1日开始实施,典当物品的综合费用和利息将集体下调。
记者从北京典当协会了解到,目前典当行的收费分为两部分,即综合费用和典当利息。在新管理办法中,首次把“质押典当业务”又分成“动产质押典当业务”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如黄金珠宝首饰等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从原来的4.5%降低到“不得超过当金的4.2%”。而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月综合费率将从原来的3%调整为2.7%。而利息则按银行半年期利率执行。以一辆价值10万元的收当汽车为例,现在当户每月要交纳4920元的综合管理费,新办法实施后,当户每月只需交纳4620元,可比现在少交300元。郭金山认为,典当行业一直是“知者众、当者少;泛者众、精者少”,新办法的实行看似会降低典当行的收入,而降低费用可能会吸引更多市民走进当铺,为其带来长远利益。 为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新办法还提高了典当行的准入门槛。办法规定,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有价证券、经营权、专利权等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万元。此外,新办法首次允许当铺跨省设立分支机构,但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1500万元,并且每一个分支机构的运营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 此外,办法中还首次允许典当行里一些绝当的物品拿到其他地方出售,而目前绝当物品只能在本店出售。这就意味着将来北京可能会出现一些“绝当物品专营店”。(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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