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聚财“融资1亿”事件,一波三折。针对前日人人聚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获得A轮博时资本亿元融资的问题,昨日博时资本称,“博时资本1亿入股某P 2P网贷公司”的说法不实,“博时资本入股”说法不成立。
人人聚财“融资1亿”事件,一波三折。针对前日人人聚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获得A轮博时资本亿元融资的问题,昨日博时资本称,“博时资本1亿入股某P 2P网贷公司”的说法不实,“博时资本入股”说法不成立。人人聚财昨日也发表致歉声明称,亿元融资相关信息提供不够准确,导致误解。人人聚财还对南都记者表示:“博时资本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人人聚财,管理人为博时资本,所以股份登记显示为博时资本。此为资产计划类公司通行做法。”
博时澄清,人人聚财致歉
前日下午,人人聚财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获得A轮亿元融资,投资方为博时资本,系博时基金[微博]旗下全资子公司。人人聚财因此成为国内首家由公募基金公司直接注资的P2P平台。
27日晚,博时基金表示此情况并不属实。昨日,博时资本发布澄清公告称,报道中提及“博时资本1亿入股某P2P网贷公司,和公司将达成战略性合作,且未来将介入P2P具体业务经营……”的说法与事实不符。博时资本曾于2014年8月受单一委托人投资指令委托,用资管计划产品财产受让人人聚财股权,该业务属于博时资本事务管理型的业务,“博时资本入股”的说法不成立。除此之外,博时资本与该网贷公司无其他合作。
此外,博时资本称,没有任何人员出席过报道所述“新闻发布会”,报道提及“博时资本代表刘升”并非博时资本员工,报道中的观点并不代表博时资本观点。
而人人聚财则在昨日下午也发布了《关于A轮亿元融资补充说明》称:2014年8月,博时资本受单一委托人投资指令委托,用资管计划产品财产受让人人聚财股权。该业务属于博时资本事务管理型的业务,人人聚财予以认可该投资并依据相关协议与估值,出让12%的公司股权。
人人聚财还表示,“除了博时资本的事务管理型业务产品资本之外,A轮融资还有其他投资机构和自然人的现金资金融入,规模将达到1亿元。”
同时人人聚财称:“因本次对于融资相关信息提供不够准确,导致报道用词不当给投资委托方博时资本造成的可能影响、给媒体公众造成的误解,表示诚恳的歉意。”
法人股引歧义
既然是博时资本用资管计划产品财产受让人人聚财股权,为何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股东信息中,显示是博时资本出资600万,持有12%的法人股,而没有在后面注明是该资管计划?
“博时资本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人人聚财,管理人为博时资本,所以股份登记显示为博时资本。此为资产计划类公司通行的做法。”对此,人人聚财CE O许建文昨日对南都记者回复称,“博时资本是通过定向资管计划产品帮个人投资人人聚财。工商登记上体现的股东是博时资本,这个是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企业的法律要求。像V C、PE都是一样的,都是V C、PE作为股东,而不是真正的基金或者资管计划的认购人作为股东。一般二级市场监管的资管计划会写得更详细一些,一般V C、PE投资属于非上市公司,所以就可能会简单一些。”
此外,许建文回应称:“工商变更中,600万只是注册资本金,5000万的12%股份计算得出的600万,而不是真实的投资金额,多余的投资款会进入资本公积金,补充日常经营。”对目前已有具体到位的资金,则表示“尊重出资人与博时资本协议,我们不宜公开”。
博时资本在此次投资中担任的角色也让各界颇感迷惑。对此,许建文解释称:“博时资本在投资过程中是作为资产管理人的角色,为投资人的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服务。投资人人聚财是博时资本与投资方共同协商的决定。投资方不同意就成立不了资管计划,博时资本不同意就完成不了最终的投资入股。”
采写:南都记者 梁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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