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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中等额本息不是复利 等额等本各有利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 08:20 新浪财经

  来源:新浪精英理财论坛

  网友:jocundhero

  先声明:偶不是专家,只是一个不太大的城市中,为生存忙碌的人。

  26日晚见reen_zhou先生大作后复贴,只图简明扼要希望大众能看懂,未曾想不遂吾意,不易理解,并为reen_zhou先生所反驳。

  两天来本人出差在外,未曾有时间作答,今认真点,表观点如下。惜篇幅不好控制,各位看官留点耐心。

  一、等额本息不是复利

  等额本息不是年金,月还款额的公式中分子分母同时除(1+利息率)的N 次方,得到的是年金现值系数的倒数,请reen_zhou先生认真观察。这里也怪偶,上次用了“套用”的字眼引起误会,应表述为“看来像”。这里的论述比较长,为文章通畅,将论述部分放到了最后。

  1、“第一,先生认为等额本息法不是复利:我要你试着将每年还款的支出还年金现值折现,看否等不等于本金,那一定是等的。因为等额本息法就按年金现值系数算出来的每年还款额。你只认为简单的利滚利才是复利,按复利折算的现值不是利滚利。”不错,我仍认为等额本息法不是复利。不用算,因为你说等额本息法就按年金现值系数算出来的每年还款额就错了,是倒数!含义不一样,也不具备可比性。具体看后面的论述。

  2、“第二,如果第一成立,银行一定得利的。难道第一不成立吗?”reen_zhou先生的第一条反驳既然不成立,那么这条反驳应当也不成立。补充几句,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利差是它的主要收入来源,有贷款就有利润,这是必然的,但等额本息不是复利也就不会额外盈利。

  二、客观地说,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各有利弊

  1、上篇文章里说了,等额本金开始还得多,压力大,后期等额本息相比下要多,但压力已经缓解了,此其一也。

  2、“第四,那些数字有问题么,可以试试看”,偶不知道你想说那个数字,“等额本金比等额本息从数字上看利息要少点”,偶没有否认,但仅仅是数字上的。(“我朋友在银行贷了24万元,20年期。我当时就跟他算了,第一种方式要多付利息3万以上”,偶按昨天刚公布的上升后的最惠利率套算,利息差额在2.6万左右。最惠利率对第一次贷款购房者应都可享受)(又:不存在复利的话,银行怎会因复利得利上百亿)

  3、“第三,关于通胀问题,我搞不懂,难道消费会带来增值?这是什么道理?我想是既然存在通胀,更应该先还多些,这不就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吗?”懂点经济的都知道你的观点有问题,再说明白说通俗一点,以“24万元,20年期”为例,第一个月要多还460多元,第一年要多还5000元,接近20年一半的时间里等额本金的月还款都要高。我们来设想一下,有了这些钱,每个月我们可以去健身,增强体质;也可以购买书籍或参加培训,加强自身素质;还可以去旅游,增长见识、陶冶情操......还可以改善生活状况,等等这些都是有益的事情,多付点利息早享受是否有价值呢?看个人的理解了

  还有,通胀最简单可以理解为钱(货币)贬值,也就是说现在的钱比将来的钱要值钱。再通俗一点,偶所在的城市,5年以前排骨5块/斤,100元买20斤,现在排骨10块/斤,100元买10斤,再过5年说不定只能买5斤排骨,10年后不敢想了,可能吃一顿还要省着点(偶比较贪吃的,呵呵)。

  再者,如果谁想说“我就是多付这460元,生活亦绰绰有余”,那么只能说明您的还款期限选择不当,“24万元,15年期”的等额本息在前3年的月还款,还都比“24万元,20年期”的等额本金月还款低呢。期限短了利息少,地球人都知道,这里只说明还款期限确定的问题。

  4、所以我想说的是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各有利弊,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贷款的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和价值标准选择。银行的按揭合同亦不是陷阱,是给了贷款者一个选择的机会。偶身边的朋友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的基本各半,都很难说服对立的立场,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衡量标准不同。

  三、关于讨论的目的

  我想我们讨论到这里,主要目的还是应该让大众了解贷款购房有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其实在香港有更多的还款方式,好像没人引进),在签订按揭合同的时候可以自主选择,两种还款方式各有利弊(甚至对大众说都不是最佳方案,但目前好像也只能二选一了),理解透彻之后方能选择符合自己价值标准的方式。同时讨论也能对解决在此中信息不够对称的问题尽一点微薄之力。也是我写到这里的动力,不足之处请各位指正。

  to reen_zhou先生:你经常与银行打交道,这家不满意换一家还不成?何必一颗树上吊着,现在竞争的挺厉害,总能找到满意的吧。还有文中以偏概全有失偏颇,各家银行的服务不一样。

  附:等额本息不是复利的论证

  A——本金 i——利率 n——期数 ( ^ 代表进行乘方运算 )

  (1+i)^n

  首先,月还款额=A×i×—————— ,这是月还款额的标准计算公式,大家可以自行验证。

  (1+i)^n-1

  下面开始分析:

  <<年金>> <<等额本息>>

  (按reen_zhou先生所说,分子分母同除(1+i)^n后)

  1-(1+i)^(-n) i

  年金现值=A×——————— 月还款额=A×———————

  i 1-(1+i)^(-n)

  我们看,这两个公式太像了,年金现值公式的分子与月还款额公式的分母完全相同,年金现值公式的分母与月还款额公式的分子完全相同。年金现值的公式中A后边的部分称为年金现值系数,“分子分母同时除(1+利息率)的N 次方就可得得常看到的年金现值系数”,我们好像看见的是年金现值系数的倒数......倒数具备原数的意义吗?没有!简单说,利息/本金=利率,而本金/利息=?我不知道代表什么含义,呵呵。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再者年金现值的计算是针对自己的钱从有到无,等额本息的计算则是针对借的款从有到无,相当于自己的钱从无到有,没有什么可比性或相同的地方。

  学过会计的应当知道,测n期之后偿还A元贷款(既凑足A元钱),现在开始每期存入多少钱,应该是借用年金终值的公式来计算。但是,等额还款和年金终值也不具备可比性或相同点,一来年金终值的计算不还本的,再者也是最重要的是年金终值是从0开始逐渐增大的情况下计息,而等额还款则是在逐渐归0的情况下计息。

  这里是说明等额还款不是年金,同时等额还款也不是复利。现在看一下jec2002的算法:

  “现在假设两个人A和B,都向银行贷款100000元。以5个月为例,设立率为10%,A为等本金计算,B为等本息计算。分别计算、比较一下,则情况就可以明了了。

  A的情况如下:

  5年还款,所以每年的还本金额为20000元。

  第一月的还款额为:

  利息:100000×10%=10000元

  本金:20000元

  总计:3万元

  第二个月:

  利息:80000×10%=8000元

  总计:20000+8000=28000元

  同样计算可得:第三个月:26000,第四个月:24000元:第五个月22000。

  所以5个月内还款总额:30000+28000+26000+24000+22000=130000元

  B的情况为:

  用复利计算5个月后的本息总额为:

  第一个月末的总额:100000+100000×10%=110000元

  第二个月末的总额:110000+110000×10%=121000元

  第三个月末的总额:121000+121000×10%=133100元

  按此计算,第五个月末为:161051元。

  以此计算每个月的还款额为:26379元。

  很明显,如按等本金还款法计算最终的还款额比等本息还款法节省31051元。

  ”

  A的情况的计算是没有问题的,关于B的情况我也看明白了,前面是在是在算复利,没错;后边月还款额26379是按等额本息的公式套算出的月还款,同样正确;但结论错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以此计算每个月的还款额为:26379元”,161051/5=32210.2≠26379!按月还款额计算26379*5=131898.7,这才是等额本息的全部换款金额,全部还款只比等额本金的130000多1898.7。差额比起“节省31051元”要小得多得多得多呀

  复利算法和等额本息的算法利息的差额如此巨大,是否可以说明等额本息不是复利?

  如果还算没解释清楚,那就只好再说说等额本息的本质:是将本金和推算出的贷款期限内的利息之和,平均后算出月还款额。其中本金是在逐渐减少的,利息额是逐期递减的,已经偿还了的本金和利息不再计息。

  推导过程如下:(只要具备高中数列知识就能看懂,但要有耐心)

  还是设:A——本金 i——利率 n——期数 (^——代表进行乘方运算),同时设月还款额为X。

  ————————————————————————————————

  第一个月的利息=A×i

  第一个月的本金还款额

  Y1=X-第一个月的利息

  =X-A×i

  第一个月剩余本金=总贷款额-第一个月本金还款额

  =A-(X-A×i)

  =A×(1+i)-X

  ————————————————————————————————

  第二个月的利息=上月剩余本金×月利率 /*已经偿还了的本金和利息未计息*/

  =(A×(1+i)-X)×i

  第二个月的本金还款额

  Y2=X-第二个月的利息

  =X-(A×(1+i)-X)×i

  第二个月剩余本金=第一个月剩余本金-第二个月本金还款额

  =A×(1+i)-X-(X-(A×(1+i)-X)×i)

  =A×(1+i)-X-X+(A×(1+i)-X)×i

  =A×(1+i)×(1+i)-[X+(1+i)×X]

  =A×(1+i)^2-[X+(1+i)×X]

  ————————————————————————————————

  第三个月的利息=第二个月剩余本金×月利率 /*已经偿还了的本金和利息未计息*/

  =(A×(1+i)^2-[X+(1+i)×X])×i

  第三个月的本金还款额

  Y3=X-第三个月的利息

  =X-(A×(1+i)^2-[X+(1+i)×X])×i

  第三个月剩余本金=第二个月剩余本金-第三个月的本金还款额

  =A×(1+i)^2-[X+(1+i)×X]

  -(X-(A×(1+i)^2-[X+(1+i)×X])×i)

  =A×(1+i)^2-[X+(1+i)×X]

  -(X-(A×(1+i)^2×i+[X+(1+i)×X])×i)

  =A×(1+i)^2×(1+i)

  -(X+[X+(1+i)×X]×(1+i))

  =A×(1+i)^3 -[X+(1+i)×X+(1+i)^2×X]

  上式可以分成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A×(1+i)^3。

  第二部分:[X+(1+i)×X+(1+i)^2×X]

  =X×[1+(1+i)+(1+i)^2]

  通过对前三个月的剩余本金公式进行总结,可以看到其中的规律:

  剩余本金中的第一部分=总贷款额×(1+月利率)的n次方,(其中n=还款月数)

  剩余本金中的第二部分是一个等比数列,以(1+月利率)为比例系数,月还款额为常数系数,项数为还款月数n。

  ————————————————————————————————

  推广到任意月份:

  第m月的剩余本金=A×(1+i)^m-X×Sm (Sn为(1+i)的等比数列的前m项和)

  根据等比数列的前m项和公式可以得出

  X×Sn=X×(1-(1+i)^m)/(1-(1+i))

  =X×((1+i)^m-1)/i

  所以,第m月的剩余本金=A×(1+i)^m-X×((1+i)^m-1)/i

  由于等额本息的计算目的就是最后一个月本金将全部还完,所以当m等于总还款次数n时,剩余本金为零。将还款总次数代入

  剩余本金=A×(1+i)^n-X×((1+i)^n-1)/i=0

  从而得出月还款额X=A×i×(1+i)^n/((1+i)^n-1)

  好了,推导结束,不知道哪位朋友还认为这是复利?整个过程中已经偿还了的本金和利息是不再计息的,何来复利之说。公式很象,但并不是一个含义,年金的计算方法和推导过程是完全不同的,出现倒数只是个意外。

  头有点晕:)各位自行验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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