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生活理财 > 正文
 

警惕老母鸡变鸭 投保明明白白维权才能清清楚楚(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09:25 《理财周刊》

  过了几日,李小姐让一个熟悉保险知识的朋友帮忙看了自己的保单后,觉得有那么一些不如意,就打电话去保险公司服务热线咨询是否可以退保。服务人员查询电脑系统后告知李小姐,由于她的保单已经过了10天的犹豫期,因此不可能100%退保。

  李小姐回家仔细察看了两家保单,才发现出单日期分别是8月6日和8月13日,但她确是在8月24日才拿到保单正本的,因此错过了犹豫期规定。

  综合点评:虽然最后保险公司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给了李小姐比较满意的处理结果,但此案却给我们一个重大的提醒,一定要在保单回执上签下真实的日期。毕竟,我们难保个别营销员利益薰心,使用各种手段剥夺投保人法定的10天犹豫期可退保之权利。为何他们要剥夺投保人这种法定权利,往往又是因为他们心中有鬼,在推销过程中可能夸大了自己产品的优势,或者隐瞒了自己产品功能上的某种缺陷,因此故意拖延向客户递交保单的时间。

  案例四:没有户口的新生儿也可以作为被保险人投保

  案例情况:1999年7月21日,王先生的女儿出生了。由于女儿的母亲是外地户口,而小夫妻俩又是未婚生子,因此当时只能给女儿领取出生证明,而没有能先上户口。没过多少天,某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就上门推销保险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了解到女儿出生一事的。经过代理人几次的介绍和推销,以及他的上级经理的登门拜访,最终王先生为女儿购买了一份医疗险,两个营销人员一再保证保险合同肯定有效力。王先生每年按时缴纳保费。2003年11月,王先生考虑到女儿的户口一直没有着落,就直接向保险公司客服咨询。不幸的是,他被告知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户口的话,保险公司是不能接受投保的。他又迷惑又气愤,不太放心自己女儿的保单,遂向保险公司有关部门投诉。保险公司又口头答复说该保单还是有效的,没有户口也没有关系,如果今后需要理赔或领取保险金,可以融通办理。王先生更是被弄得一头雾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综合点评:本案中,王先生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没有户口的人能否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二是刚出生的婴儿是否可以作为被保险人购买

医疗保险

  关于第一个问题,据了解,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禁止没有户口的人购买保险。但保险公司可能会在自己的产品条款中对被保险人作一定程度的限制,如规定必须是本市市民或中国公民等。具体到本案中,保险公司经过核保,已经知道了被保险人无户口,却签发了保单,这就说明保险公司在该产品中,并没有将被保险人拥有本市户口作为必要条件。

  关于第二个问题,据了解,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也没有对被保险人的年龄做出具体限制。但保险公司会在具体的产品条款中对被保险人年龄做出一定限制。如健康保险一般都要求被保险不超过55周岁或60周岁。对于死亡保险,有些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必须满足5周岁以上条件。儿童保险方面,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家公司都开发了各具特色的产品,以满足不同年龄层孩子的保障需求,一般对年龄要求都比较宽松,有些甚至规定被保险人只要出生满一个月就可以投保了。因此,王先生等家长作为投保人,只要认真看清保险条款中对于被保险人年龄的限制条款就可以了。

  (感谢上海保监局及其编著的《寿险案例评析》一书对本文的支持。)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