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实习生 甘浩 记者 田北北)“我把钱交给担保公司代缴,他们因为和银行有矛盾却把我的钱给扣住了,这可害苦了我。”张女士称她把3万多元余款按担保公司的要求交由担保公司代缴后,银行还是发来了催缴信,后来一查才知道担保公司并没有把钱交到银行手上。
【事主讲述】
还了钱又来催款单
据张女士介绍,她在去年3月份通过北京市南方隆兴商贸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贷款4万元买了一辆东南菱帅轿车。“今年我们想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就给担保公司打电话,他们说“只要把钱交给他们就行了,一切手续由他们办理。”张女士说,就这样她把剩余款项共33275元于2月23日交给了南方隆兴公司,并一直等着他们“帮忙”把所有手续办好。
“我都把钱全还给担保公司了,他们还打来电话说银行要涨利息,让我最好提前还清贷款,我这才产生了怀疑。”张女士到担保方南方隆兴商贸有限公司查询时,工作人员称其款项已经划到北京银行,电话可能是新来的服务员不知道而打错了。2月27日,银行给张女士发来了催款通知。张女士次日到银行查询,发现担保公司根本没有把钱还到银行,自己无法拿到还抵押在银行的各种票据。
【担保公司】
挂断电话不予答复
对此,张女士说,南方隆兴公司工作人员对她的解释是公司和银行产生了纠纷,银行冻结了公司的抵押资金,而他们公司“不得不想办法弥补”。
昨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北京市南方隆兴商贸有限公司,但其工作人员一听是媒体要了解有关代缴车贷的情况,便挂断电话不予答复,记者多次联系后仍无结果。
“他们和银行有纠纷也不能把我们卷进去啊,现在我们第三方倒成了受害者。”张女士气愤地说。经过一番交涉,南方隆兴公司答应在3月20日左右给张女士办妥所有手续。“东西不拿到手里,怎么也放不下心。”张女士还是很担忧地说。
【银行说法】
已起诉该担保公司
昨日,记者联系到北京银行,业务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办理分期付款的借款人要提前一次性还清余款,需要先提交还款申请,经过银行审查批准后就可以到贷款行缴纳余款,并办理相关手续。他表示,担保公司没有权利收取借款人应该缴纳给银行的还贷资金。如果借款人把钱交给了担保公司代缴而产生一些纠纷,银行仍有继续追讨借款人欠款的权利。
同时他透露,部分没有按合同还贷的借款人及其担保方北京南方隆兴商贸有限公司,目前已经被北京银行分别上诉到海淀区法院和西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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