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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出现反向变化 贷款付房钱不如贷款买家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0:25 北京娱乐信报

  随着新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出台,房贷利率进一步上升。今年1月1日执行的新房贷利率标准,使得贷款买房的消费者在理财的过程中需要重新规划自己的贷款计划。不过与房贷利率上调相比,家电消费贷款却在向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2005年,大中、国美、苏宁开始陆续与各家银行合作,并相继推出自己的消费信贷优惠政策。与房贷车贷不同的是,家电消费信贷不仅无需交纳任何贷款利息,而且部分卖场还
与银行推出了“零手续费、零首付”等优惠政策吸引消费者,如日前一家电卖场就推出了12月分期付款返还一个月费用的优惠政策。对于消费者来说,同样在家电和房产需要投资的情况下,如果以原本花在家电上的现金,冲抵一部分房贷,而家电消费采用信贷方式,将会给消费者节省更多的利息。

  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如果需要在购房上贷款10万元,在1年还清的情况下,年利率为5.58%,一年后大约本息共需偿还103048.21元,其中3048.21元为利息及各种费用;如果分30年偿还,则年利率为6.12%,共需偿还218623.41元,总利息高达118623.41元。相比之下,如果同样在家电购置上贷款10万元,不论在半年还是一年内还清,如在一些家电卖场,无需交纳任何利息或其他费用,在其他卖场则需要交纳1.5%至2%手续费,即便这样,除本息外总共所要交纳的费用也不过200元。

  据了解,目前家电消费信贷的利息与手续费并非银行提供免单,而是由经销商与生产商分摊这部分资金。业内人士解释,厂商与大中、苏宁、国美等卖场不惜“花钱”将信贷风险转嫁到银行中来,是为了借此促进消费者消费,而银行提前将货款全额付给卖场,可通过卖场增加放贷,还可得到由卖场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等。卖场通过这项业务在促进消费者提前消费、提高消费标准的同时,也可尽早将厂家及商家的资金回笼。

  信报记者 朱晨日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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