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周供新客户毋须交纳手续费 老客户一次性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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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14:02 深圳特区报 | |||||||||
按揭“双周供”后续报道 本报昨日“双周供”报道受到市民广泛关注 “双周供”新客户毋须交纳手续费
【本报讯】(记者 徐强) 本报C1财经版报道了深圳发展银行在全国率先推出住房按揭“双周供”这一新的住房贷款业务后,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昨天深圳发展银行的咨询热线几乎被打爆,很多在其他银行已经申请了住房按揭的市民,都希望能通过深发展的“同名转按揭”业务,将房贷转到深发展,以享受“双周供”带来的实惠,但不知“同名转按揭”业务是否要收费?另外,还有一些市民咨询,申请“双周供”业务如何收费? 对此,深圳发展银行专家明确表示,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的“同名转按揭”业务,将其他行的住房按揭转到深发展过程中,深圳发展银行并不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市民在申请办理“双周供”业务过程中,深圳发展银行将会视客户的新老程度来确定是否收取手续费。比如,对“新客户”,即目前在深圳发展银行没有按揭类房贷但正打算办理的客户,除了相关房贷业务的正常收费外,选择“双周供”还款,不再另行单独收费;对于“老客户”,即目前在深圳发展银行有房屋类按揭贷款的客户,深圳发展银行需要向他们收取一定的一次性手续费,具体费用为:按揭余额的2‰,不足600元按600元交纳。由于此项收费需要向银监会报备和对外公示等,预计这一收费标准将于2006年4月初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