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官司敲响重疾险警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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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9:16 新京报 | |||||||||
专家提醒,投保该险种不可盲目追求重疾种类 日前,六名购买友邦“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的投保人致函深圳友邦,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返还保险费。在与友邦协商未果后,六名投保人已将有关诉讼请求提交深圳当地法院。此事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重疾险条款的不合理性再次被“群起而攻之”。
友邦身陷重疾险诉讼 六名投保人要求退保的主要原因是,认为友邦重疾险条款对“某些疾病的释义违背了基本的医学原则”,且友邦在签订合同时“由于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合同“一些显失公平的条款内容至今才被我们知晓,而且约定这些条款存在明显的、故意的欺诈行为”。 目前重疾险的赔付难问题较为突出,不少投保人都以为只要得了合同中所规定的重大疾病就可以在治疗费用方面获得相关的风险保障,但事实上获得重疾险赔付的条件必须达到保险条款上规定的重疾标准。而目前市场上重疾险的重疾标准虽说一般而言是参照国际或者国内权威机构推荐的诊断标准制定的,但有时候可能较临床诊断的标准更为严格,这样实际上达到符合赔付条件的被保险人基本都已经进入了高危或濒死状态。此次“友邦事件”也是国内首起针对合同本身而非具体理赔事件的案例。 专家建议理性选择重疾险 据了解,“友邦事件”已引起了保监会的高度重视,保监会近期已召集各保险公司举行重疾险座谈会,重疾险将有望得到进一步规范。但一些原本意欲投保重疾险的消费者心中难免有所疑虑,“千夫所指”之下,重疾险还能不能买?保险专家建议,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重疾险,仍然是个人及家庭保险、保障计划中的重要一环。 投保重疾险首先还是应明确自身需求,按照先意外、后健康(包括重疾、医疗),再分红、养老的顺序,然后可以根据经济实力选择投保消费型或返还型的重疾险。消费型重疾险每年须支出的保费要比返还型少很多,但保障时间、保障利益都较小,因此对于经济条件允许的消费者,应尽量在年轻时投保返还型重疾险。 此外,投保重疾险时不可盲目追求“重疾种类”,重疾险并非保障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专家表示,重大疾病险本身就是保险产品中最复杂、专业性最强的一类,再加上近两年的重疾险热衷于玩“数字游戏”,随着国内保险公司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有的保险公司便在原有几种基本疾病的基础上不断添加病种,保险合同中仅仅有关疾病释义的条款就要专辟数页罗列。表面上投保人可以获得的保障范围扩大了,但实际上其中很多疾病的发病率非常低,单纯地增加重疾种类对投保人来说并不实惠,反而不如几种常见的重大疾病更容易理解。 本报记者张嵩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