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生活理财 > 正文
 

个人房贷提前还款还需量力而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0:4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孙佳 王炯

  不少人春节前拿到了一笔钱,正在考虑提前还掉部分房贷。是否一定要提前还贷呢?这成了一个热门话题。对此,交行理财师提醒,提前还款虽可以降低利息支出,赚到利息差,但切忌盲目,还需根据个人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需求量力而行。

  根据确定的贷款利率再考虑是否提前还款

  由于取消了住房按揭贷款优惠利率,各家银行在2006年执行贷款利率时都允许有一定范围的浮动。目前,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6.12%,银行最多可在此基础上下浮10%,上浮则不设限。因此,各家商业银行都可能为各自的住房按揭客户制定相应的个人贷款利率政策。比如,有的银行规定,对所有住房按揭客户给予基准利率下浮10%的优惠,有的银行规定仅对VIP客户给予下浮优惠。即便是同一家银行,由于银行对贷款利率的制定有了一定的自主性,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还款逾期情况、抵押物状况、风险大小等分为不同的利率浮动档次。

  住房贷款人其实大可不必着急,可以在明确住房贷款的

利率调整情况后再考虑是否要提前还款。举例来说,一笔贷款金额50万元、贷款期限20年的住房按揭贷款,若采用等额本息法,按原利率5.31%计算,每月需偿还3386元;若按下浮10%即5.51%的优惠利率计算,每月需偿还3442元,仅比原来多出56元;若按基准利率6.12%计算,每月需偿还3616元,比原来多出230元。因此,对于采用基准下浮利率执行的借款人,还款金额的小幅增加不会对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大可不必急着到银行去提前还款。但对于执行基准利率或基准以上利率的借款人,由于利息支出增幅较大。因此,借款人可以考虑适当进行提前还款,以减轻还款压力。值得注意的是,对三类人来说,
提前还贷
意义不大。一是1998年年底前办理房贷且以等本等息法还贷的市民,其贷款利息分摊到每月,前面的部分利息实际要摊到后面还。若提前还款必须补上利息差,因此不建议提前还贷;二是还款快要到期的客户,由于剩余的本金已经很少了,即便利率上调,增加的利息也是很少的,就没有必要急于提前还款。三是有投资计划的客户也不必急着提前还款。有些借款人一旦手上有余钱就用来提前还贷,碰上好的投资项目又要贷款,而经营性贷款利率要比房贷高,办理起来也比较麻烦。若投资收益可超过月供房贷一定额度,还是应首先考虑投资,而不是急着还款。

  提前偿还的贷款不能循环使用

  由于前几年银行对个人发放的汽车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坏账率居高不下,银行对个人的融资渠道已越收越窄。目前老百姓得到银行资金支持的途径基本集中在购房获得的贷款。即便如此,随着商业银行住房按揭不良贷款率的增长,借款人获得银行贷款的门槛也在不断提高。贷款已不再是轻松事。

  个人贷款客户一旦选择到银行进行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额度一般是不可以重新使用的。比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后遇到了更好的投资机会,借款人希望再次获得银行的融资,就必须按照新的贷款流程,按照新的贷款用途重新申请后方可获得。这样,手续不仅繁琐,投资机会也可能稍纵即逝。因此,如果借款人在近期内仍有银行融资的需求或者有更好的投资途径,不妨把资金牢牢捏在手上,通过投资获得比利息支出更高的收益。当然,借款人手头有闲散资金且又没有太好的投资方向,提前还款仍不失为好办法。

  充分考虑提前还款的成本

  借款人提前还款前还必须要考虑的就是提前还款的成本。比如有的银行规定,借款人还款期限超过1年后才可申请提前偿还贷款。这样,借款人就不能在1年内提前还款。又比如,银行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提前还款违约金,提前还款金额越大,支付违约金越多。举例来说,有的银行规定借款人在1年内提前还款的需支付提前还款金额1%的违约金,若借款人提前偿还50万元,就需要支付高达5000元的违约金,相当于在现行利率下,20年还款周期中近3个月的利息。因此,成本相当高。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完全可以再等上几个月,在贷款期限满1年后再提前还款,就可以不必支付额外的违约金,节省了提前还款的成本。建议借款人在选择提前还款前应到贷款受理银行进行咨询,或根据与银行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关于提前还款的相关条款,了解银行对提前还款的相关规定,权衡利弊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应量力而行

  借款人是否要提前还款,首先应根据自己的资金量多少来安排资金规划。举例来说,若借款人有结婚生子的打算,将积蓄用于提前还款会影响自己的未来生活;若借款人有投资偏好,一旦行情转好,就可能错过良好的收益机会。因此,最好先比较一下提前还款带来的机会成本和机会收益。其次,还应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还款能力,量力而行。如果仅仅因为利率的小幅上升就去提前还款,而忽视了外来不确定因素对资金的需求,则会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这是得不偿失的。

  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

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