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生活理财 > 正文
 

订金难退延期交房 专家提醒勿轻信开发商承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10:23 深圳商报

  海口房产投诉多为订金难退、延期交房

  专家提醒勿轻信开发商“口头承诺”

  【新华社海口2月11日电】 据海口市消协透露,认购金难退、延期交房、延期办证等问题已成为2005年海口房产消费的投诉热点。

  许先生等16位上海市民于2004年9月至11月期间,在海口市某海景苑订购了16套商品房,签订了商品房预订协议并支付了每套1万元共计16万元的订金。然而当他们与对方准备签订预售合同时却发现,他们所购房产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要在一年后才能退房。

  王先生去年3月份在上海房展会上购买了一套海口市某花园的住房,销售人员承诺当年6月底可交房,王先生当即付了1万元订金,并签订了

购房合同。但交房时间却改为当年的8月31日,王先生没有提出异议,回到上海后即按合同规定准时付清了全部房款。然而到了合同约定交房时间,
开发商
却不能如期交房,消费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有关专家提醒:在房产投诉中,订金难退占据了较大的比例,虽然开发商承诺

房产交易不成,订金如数退还,但事实上很多房产开发商都不愿意将订金退还给消费者。同时,开发商拟定的购房协议中也有不少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在购房时应擦亮双眼。不要轻信房产商的口头承诺,有关订金的约定,法律规定是很明确的:支付订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就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取订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就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6,02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