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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汇款额升至八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7:06 北京晨报

  央行进一步扩大内地香港间人民币业务范围

  据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记者 张旭东) 中国人民银行6日发布通知称,央行进一步扩大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范围,这一举措自即日起实施。 

  人民银行表示,持香港居民身份证件的个人经由清算行汇入内地银行,且以汇款人为
收款人的汇款,每一汇款人每天汇入的最高限额由50000元人民币提高至80000元人民币。如同一汇款人同一天从香港汇入的人民币金额超过80000元的,内地银行应将相应的人民币款项原路退回香港汇出行,不得为收款人办理解付。

  

人民银行还取消香港持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发行个人人民币
银行卡
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信用额度的限制,人民币信用额度由发卡银行自行决定。 

  同时,香港居民个人可在每个账户每天80000元人民币的限额内,签发人民币支票,用于支付在广东省内的消费性支出,该人民币支票不得转让。香港居民签发人民币支票业务的开办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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