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房贷律师见证费还需等 工行网点区别对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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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11:29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 芬子报道 个人住房按揭业务中一大著名的“霸王条款”是:银行为分散房贷风险聘请律师,却由购房者出相当于总房款千分二到三的律师见证费。上月20日,工商银行总行宣布取消这一费用。记者昨天采访工行北京分行的多个信贷网点时获悉:新政策下发之后新签协议的楼盘才可以免除房贷律师见证费,之前签的楼盘办理按揭业务时仍然必须交纳。而建行、中行、农行、招商、深发展等其他中资银行都表示对新楼盘照收不误。
在清华大学上班的朱小姐,上周签订了“水木天成”楼盘一套两居室的期房,开发商指定的按揭银行是工商银行中关村支行。办理贷款手续时,朱小姐被要求收取相当于总贷款额度千分之2.5%的律师见证费,贷款额40万元的朱小姐必须交纳1000元的律师见证费。 记者昨天以房贷申请人的名义,致电工商银行北京分行12个支行信贷部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同网点的说法也有区别,其中有3家支行信贷员说“我们只是从报上看到了相关消息,但还没有接到上头的文件通知”,有9家支行信贷员表示“相关文件刚刚下发,但我们会根据不同的楼盘区别对待”。朝阳支行信贷部的叶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刚收到文件,具体细则与报上公开登的有差别。不是所有在我们这里办按揭的楼盘都可以免律师见证费,以前签了协议的目前仍然还要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