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民用水 今起1吨多给5毛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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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10:3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李微敖) 为市民关注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和自来水价格调整一事昨日终于尘埃落定。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按用水量由0.35元/立方米调至0.80元/立方米,此次执行0.65元/立方米的标准;而居民生活类自来水价格由1.15元/立方米调至1.35元/立方米。由此居民生活用水实际支出成本由现在的1.50元/立方米调整至2.15元/立方米,此次执行2.00元/立方米,上涨5毛钱。(1立方米水即为1吨)
新的标准从今日抄见量起执行,低保对象采取先收后返的办法,按调价金额的100%安排统一返还。 调整后的价格和标准如下 一、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含公立学校、幼儿园;部队办公及生活;城市绿化、环卫、消防用水):按用水量由0.35元/立方米调整为0.80元/立方米,此次执行0.65元/立方米的标准。 2.机关、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用水(含非营利性医院的办公及医疗;公园、游乐园绿化及办公;改制及民办学校;企业及民办幼儿园):按用水量由0.35元/立方米调整为0.80元/立方米。 3.工业用水(工业企业生产和办公):按用水量由0.50元/立方米调整为1.00元/立方米。 4.商业、服务业、基建用水(含商业、物资企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金融保险;仓储;旅游;影剧院;餐饮业;招待所;美发;游泳池;写字楼;营利性医院;建筑业):按用水量由0.50元/立方米调整为1.50元/立方米。 5.特种行业用水(含娱乐业;浴室、浴足、美容;茶楼、烟草加工;纯净水厂、饮料业、酒厂):按用水量由0.50元/立方米调整为1.70元/立方米。 6.洗车场用水:按用水量由0.5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 二、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 1.居民生活类用水:由1.15元/立方米调整为1.35元/立方米。 2.机关、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用水:由1.60元/立方米调整为1.90元/立方米。 3.工业用水:由1.40元/立方米调整为1.70元/立方米。 4.商业、服务业、基建用水:由2.60元/立方米调整为3.10元/立方米。 5.特种行业用水:由3.50元/立方米调整为5.00元/立方米。 6.洗车场用水:由3.50元/立方米调整为5.50元/立方米。 新闻回放 5月24日,成都市物价局组织召开“成都市污水处理费标准、自来水价格调整申请方案听证会”。会后,市物价局形成调价方案并请示省物价局同意后,报市政府决策。成都市政府2005年第45次常务会通过决议,对污水处理费标准和自来水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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