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生活理财 > 正文
 

北京修改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骗保将处1至3倍罚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07:07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雷嘉)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决定》近日审议通过,已从6月6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仅着力减轻医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而且加大了对逃避医保付费、骗取医保待遇、转卖医保药品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据悉,新规定加大了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和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包括用人单
位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追回被骗取的基金,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处以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参保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或转卖医保报销药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将被处以医保基金损失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是未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