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车主提个醒 第三者责任险不能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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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10:32 北京现代商报 | ||||||||
不久前,司机李某开着自家的小货车在路口撞倒一位骑自行车的人。事后,李某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伤者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要求李某赔偿住院诊疗费2万元以及精神补偿费12万元。由于李某之前没有投保机动车三者责任险,所以这一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让他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 据了解,交通事故2004年死亡人数达到了10万,占意外事故死亡人数的80%,但只有3
法律界人士认为,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明文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列入强制保险的范畴——第六十九条“北京市依法对机动车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目的是通过强化保险公司的承保义务和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所确定的保险责任,进一步保护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保险业内人士认为,大量的机动车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上路行驶,对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造成了威胁。尽管目前“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还存在着一些争议,但车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还是应该按时投保,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面临着巨大的赔付压力。 商报记者 张培娟 S0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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