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欲设私房钱账户 引发个人隐私存款大讨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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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 11:45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作者:刘晗 范玲琳 事件:银行欲设“私房钱”账户 你有“私房钱”吗?想存“私房钱”吗?已经或打算告诉老婆或丈夫吗?
据记者了解,长沙一家股份制银行即将推出“个人隐私存款账户”(四方钱)。这家银行相关人士坦率地告诉记者,四方钱就是取“私房钱”的谐音。 银行人士称:“这种存款保密性很高,银行柜员和存款人所有家庭成员都不能查询。”据介绍,这种账户不是银行卡,不是存折,只是一张IC卡,而且在ATM、POS、短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一般的银行网点柜台都不能查询,要查询,必须到银行的分行营业部,而且必须是授权的银行柜员才能协助查询。 那么,这个账户是否存在噱头和合法性的问题?该行人士表示,推出这款产品,主要是为提高部分客户的存款安全度,而非出于炒作。由于这种存款一样是实行实名制,因此并不存在法律障碍。 律师:存款隐私受法律保护 长沙某律师事务所田健夫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存款的隐私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和任何单位,不经存款人授权不得查询、支取、划扣和冻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包括存款人的家庭成员,即使是老婆或丈夫也不能例外。 “因此,个人隐私存款账户在法律上应是不存在障碍的。”田健夫律师还预言,“个人隐私存款账户”出来以后,社会可能有人指责和担忧它引发夫妻矛盾,但田健夫认为,这两者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不一定是有了私房钱就有外遇。 但田健夫律师也指出,司法机关、银行监管机关和税务部门如果因为需要,有权查询、划扣或冻结存款人的存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谓的个人隐私存款账户,并不是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是‘隐私’的。” 田健夫律师也认为,个人隐私存款账户以及私房钱的存在,有其现实的土壤和存在的合理性,但也要尽量减少它的负面作用。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即使婚后也不能转为共同财产。而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入,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出于种种原因,把本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或存为对方不知情的私房钱,这会引发一些家庭矛盾,甚至法律纠纷,直接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果此事是因存款时,银行审查身份证不严而导致,银行将承担相应责任,受损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帮自己到银行查实实施存款转移一方的银行账户情况,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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