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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令以房养房者发愁 房租收入多低于按揭月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10:33 扬子晚报

  房产税收新政策开始执行,这让房产投资客陷入了“窘境”。南京一些银行的个人理财师及房产经纪人昨日告诉记者,这两天前来咨询的市民明显增多,其中,短线投资客侧重于关心如何规避税收,而长线投资客则更关心自己“以房养房”“以租抵贷”是否依然可行。

    现在基本可以肯定的是,由于营业税的征收,对于投资期限还未满2年的短期投资者来说,眼下也唯有先采取“以房养房”的策略,但算下来,他们顺利出租房
屋所得的租金多数都要低于他们每月必须向银行支付的房贷利息;而对于投资期限已经超过2年的投资者来说,采取“以房养房”或许还不如抛房。

  “刚买不到两年的房子绝对不要卖。”南京顺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位人士这样建议投资者,在加收差不多5.5%%的税之后,短线投资回报率基本上已所剩无几。“不如留在手上满2年后再卖。照趋势看,房价只是涨幅放缓,应该不会出现大跌。”不过他也提醒道,绝大多数的房子,即使顺利出租,房主想依靠房租还银行月供的想法并不现实。

    他以君临国际一套48平方米的房子为例说明:因为是精装修房,房主去年以1.2万元的单价吃进,房屋总价57.6万元,为此,他在首付12万元后得到了银行45.6万元的贷款,20年还清,每月按5.51%的利率等额付息3135.53元。“这套房在房产中介的挂牌出租价为3000元,而且还是可以面议的。这意味着,即便它能很快以每月3000元出租掉,租金仍不能抵掉月供。”

  省农行一位负责房贷业务的客户经理也对记者表示,以他了解的情况,房屋租金鲜于能超过银行月供的——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银行今后特别“关照”高档房,即对之不执行优惠利率的话,这种倒挂还将进一步拉大。仍以上例说明,45.6万元贷款,20年还清,贷款利率若变为6.12%,那房主的月供就要变成3294.43元。至于投资期限已经超过2年的房产,我省另一家银行的个人理财师建议房主不妨算笔账,从今年3月17日开始,5年期以上银行按揭贷款年利率是5.51%,二次置业贷款购房则要执行6.12%或更高的房贷利率。也就是说,当前房产投资的资金成本最低为5.51%。如果出租房产的年收益率低于5.51%,则出租方案显然不如出售该房产。

    那么出租收益率如何计算呢?比如,市民小王,通过银行按揭拥有了一套自住房,其原先的一套60多平方米房,便想用来获取收益:假设出租,他拟收月租金2000元;假设出售,他拟定的价格为42万元;当然,如要出租,为确保房屋品质,他还需投入10000元左右购置电器和家具,而且每年还应留出一个月的空置期。因此,该房主所得的年租金净收益等于2000×11=22000元,年租金收益率为22000/420000+10000=5.11%。显然,出租所得的年租金收益率抵不了月供5.51%的资金成本支出,不如选择出售。

  作者:刘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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