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理财产品各有特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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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07:42 深圳商报 | ||||||||
目前仅有六个券商理财产品获得证监会核准,分别是光大证券的“阳光理财”、广发证券的“广发理财2号”、长江证券的“超越理财1号”、中信证券的“避险共赢”、东方证券的“东方红1号”和招商证券的“基金宝”。其中,广发和中信证券的二个产品属于限定性的(即主要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其余四个产品均属于非限定性的(即主要资产投资于风险类产品)。
基于限定性理财产品所具备的独特的抗风险能力及良好的收益预期,“广发理财2号”发售11天即告售磬。“中信证券避险共赢”理财产品发售上限为人民币35亿元,目前仍有销售。 其余四个非限定性产品中,招商证券的“基金宝”主要投资于各类股票型基金产品,是对市场上股票型基金的一个优化组合投资。另三个则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 由于眼下股市持续低迷,投资股票的风险相对比较大,因此限定性产品对于资金安全性要求比较高,且收益预期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附近的投资者比较适合。这类产品中目前尚有发售的“中信证券避险共赢”理财产品就不失为一个较好的选择。据悉,该产品收益稳健,年预期收益率可达5%;流动性好,每工作日公布净值,三个月封闭期结束后可随时退出;安全性高,采用保本投资策略,同时中信证券以产品总份额3%的自有资金参与此产品,并用投入资金对投资期满出现亏损的认购参与者进行补偿;预期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及人民币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 对风险偏好较强,有足够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如希望获取高额投资收益,则可在另四个非限定性投资产品中按各自偏好进行选择,一旦市场转暖,非限定性集合产品,也可获得不错的收益。(锦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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