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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转让税实施新规 个人所得税下降0.3%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13:07 信息时报

  无论房产有无增值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仅五年以上且是唯一的自住房才能免税

  时报讯 (记者 高江虹) 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降了!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将从6月1日起实施新规,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税费将由原先的1.3%下降至1%。

  个人所得税降0.3%

  市民转让50万的房产,在5月31日还须缴6500元,而6月1日后却仅须缴5000元,可省下1500元。

  据悉,尽管税费降了,可缴税面却扩大了很多,届时无论转让的房产有无增值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仅五年以上且是唯一的自住房能够免税。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将于6月1日起实施新的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带征率,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将由目前的1.3%降到1%。据了解,目前对于出售购房不满5年且有增值的物业,税务部门是依照普通住宅出售收入全额征收1.3%个人所得税;而对出售五年以上物业则是免收个人所得税的。然而,广州市地税局即将于6月1日起实施的新办法则对这一税费有所降低,《关于加强我市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中明确了“房主转让住房的带征率为1%,转让非住房的带征率为1.5%。”这意味着税费降了0.3%,市民出售房屋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比以前节省了一小笔。

  但是,对于准备出售五年以上房产的市民来说,原本这类物业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但从6月1日起,部分市民将可能为此要多掏一笔钱了。因为办法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才能对其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那些手上已有两套以上物业,不管出售的是自住还是投资的房产,都将要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了。

  税费调整可促进二手市场

  对于此次税费的调整,房地产专业人士认为,税费的降低将可能促进二手楼市的发展,同时新规定确定只有自住五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用房的房产转让才能免税,这一点可以打击炒房客,让其入市时更加谨慎。

  然而也有人认为,目前广州市二手楼市中占据近七成比重的均是五年以上房产,此次规定取消了原本五年以上物业均可免税的优惠,可能会对二手楼市产生不小的冲击,对楼市未必是件好事。

  中原地产项目总监黄韬认为,此次税费改革,表面上虽降但从整体上看是增加了税费。

  毕竟广州目前二手市场近七成的房产都是五年以上物业,以往免税政策对这类房产的交投产生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现在这类物业中,除了一小部分(即自住五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用房的房产转让)还可享受免税, 更多的可能会让市民多掏出一笔钱来。届时,增加的这部分个人所得税会转嫁到房价上,从而推高整体房价。

  黄韬认为,市场需要时间消化新政策,短期内市场不会有明显反应,但长期影响深远。

  但他不排除可能会有一部分原本准备出售自有的五年以上物业的市民,会因为这项新规赶在6月1日前放盘,五月底可能会有不少物业齐齐涌上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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