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生活理财 > 正文
 

朋友代打遗嘱 证人签字才生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 07:54 法制晚报

  父亲生前请人打印遗嘱并亲笔签名 女儿认为不是亲笔书写的 故无效———

  镜头回放

  李先生生前立下遗嘱,将财产都交由儿子继承。他在请朋友张先生为他打印好后,在遗嘱上签了名,并有两名证人现场见证,且也签了字。

  今年初,李先生去世。他的女儿认为,父亲生前遗嘱不是亲笔书写的,且没给母亲留下应有份额,应是无效遗嘱,故诉至东城法院,要求继承父亲留下的遗产。

  李先生的儿子则认为,父亲所立遗嘱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有他的签字,应认定为有效遗嘱。

  法官分析

  李先生生前将自己拟制的遗嘱委托他人打印,遗嘱从形式上虽不是李先生亲自书写,但上面有他的亲笔签名,并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见证签字,由此可证明,订立遗嘱及遗嘱的内容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认定此遗嘱有效。故法院驳回李先生女儿的诉讼请求。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此外,继承法还规定了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订立遗嘱的方式。


评论】【谈股论金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