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退保金与身故保险金的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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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 07:17 北京现代商报 | |||||||||
2003年9月,张女士的丈夫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故,张女士想到丈夫生前曾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一份长期寿险,保费已经缴了5年,累计4万多元。张女士于是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由于张女士的丈夫是由于酒后驾车导致身故,因此保险公司不能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向张女士解释条款的规定后,张女士表示接受。 但保险公司为张女士丈夫的这份保单办理死亡退保时,要求张女士提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耐心地给张女士讲解了死亡退保金与死亡保险金的区别:由于张女士的丈夫作为保单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当办理死亡退保时,退保金是作为他的遗产来进行分配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权利享有。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所有继承人的权利。在工作人员的反复沟通下,张女士最终接受了建议。 专家点评: 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死亡退保的责任,退保金根据条款为生前缴纳的保费(有的条款规定是现金价值)。而张女士享有的是保险金受益权,即当保险公司承担保险给付责任时,才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死亡保险金是指根据保险条款或《保险法》等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身故时,保险人向受益人支付的保险金。所以,虽然保单受益人明确为张女士,但退保金不同于保险金,是作为张女士丈夫的遗产进行分配的,因此,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许可,张女士才能领到退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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