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逾期不还利息加收3到5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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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07:51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张旭东毛晓梅)从3月17日起,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那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最新规定将对其施行新的罚息利率。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12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人民银行在上月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同时,也对个人住房贷款逾期执行的罚息利率作了调整。
这位负责人说,自上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调后,个人住房贷款逾期将执行商业性贷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 对这一举措,有关人士评价认为,这一规定给予了各家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权,它们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浮动罚息利率。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政策将通过提高个人所缴纳的罚息数额,警示和抑制一些炒房者的恶意欠款行为。不过,对目前购房每月还款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也需要对这一新政策引起注意,不要因为遗忘或有事耽误交纳月供而导致被银行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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