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最低收入家庭 政府定价城镇廉租住房租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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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04:10 北京青年报 | |||||||||
《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出台———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规定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办法》规定了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制定或调整,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向媒体公布,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办法》明确了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构成。廉租住房租金原则上由房屋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办法》对维修费和管理费作了原则性规定。 作者: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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