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规定居住不满一年房屋不得转按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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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12:04 晶报 | |||||||||
据新华社上海4月6日电 上海为抑制炒房再出新招:从4月6日起,凡出售居住不满一年的房屋,如尚未还清银行贷款,商业银行不再提供个人住房贷款的转按揭服务。这意味着卖房人必须先行还请银行贷款,才能注销抵押给银行的房屋产权,从而出售房屋。炒房人的资金成本会因此而提高。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消息说,从6日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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