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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规定居住不满一年房屋不得转按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12:04 晶报

  据新华社上海4月6日电 上海为抑制炒房再出新招:从4月6日起,凡出售居住不满一年的房屋,如尚未还清银行贷款,商业银行不再提供个人住房贷款的转按揭服务。这意味着卖房人必须先行还请银行贷款,才能注销抵押给银行的房屋产权,从而出售房屋。炒房人的资金成本会因此而提高。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消息说,从6日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
对于居住不满一年、凡有抵押的房屋,卖出方应当先还清贷款,并办理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后,才能与买进方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并办证。未办妥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各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再受理转移登记以及买进方新设定的借款的抵押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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