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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投诉烦扰多 律师巧支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07:38 深圳晚报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消费持续升温,由此产生的购房投诉也不断增加,已成为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缘何房产投诉总是高居不下?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到底能给消费者多大程度的保护和支持?消费者在置业的过程中如何有效防止、规避问题的产生?为此,本报记者走访了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钱伯明律师。

  购房前谨慎选择

  针对房地产投诉难的问题,钱伯明律师表示,房地产交易时间跨度长、手续繁多,又有比较强的专业性,其复杂程度远高于一般商品交易。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其专业化和规模化,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明显处于强势地位。普通购房者很难面面俱到地保护自身的权益,容易被缺乏诚信的企业所欺骗。而面对消费者的投诉,开发商不管是否有合法理由,总会有一套说辞来辩解。

  另外,尽管我国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增加及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还有很多漏洞,让某些开发商有机可乘。目前消费者普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也造成了投诉的困难。一些消费者在购房时只关心房屋的价格、地段等因素,却忽略了审查开发企业的资质、所售商品房的抵押、质押情况。还有一些消费者因急于买房,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格式合同不做详细审查,轻信开发企业的口头承诺,以至于到纠纷发生时,缺乏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

  遇问题冷静处理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消费者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诉讼中保护房地产消费者权益适用的条文都来自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钱律师介绍说,“在有关政策法规、经营行为等方面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购房者更加需要增强冷静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他认为,如果在购房前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一方面,在购房前充分了解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和相应流程,熟知自身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签订文书前须仔细阅读,有疑问应咨询专业人士;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中介机构代理,深圳目前有很多律师事务所都提供这方面的服务。

  而如果一旦在购房中出现了不愉快的经历,钱律师建议:首先要有意识地保留好开发商违约或欺诈的相关证据,不管是投诉或诉讼都需要;其次,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有纠纷应及时处理,不要过了诉讼时效才想到去投诉或诉讼;最后,如果和开发商协商不成,投诉又难以解决问题,可以通过大胆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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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市场需多方合力

  相关资料显示,2002年有80%以上的房地产投诉都集中在购房合同和迟延交楼方面。这几年随着政府大力推行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示范文本,这方面的投诉有所减少,这反映了房地产市场的逐步规范。但这些投诉减少后,其他如“定金难退、房屋质量差”等问题又成为投诉的热点。在2004年的投诉中,反映房屋墙壁有裂缝、水管和卫生间漏水、外墙渗水、墙壁脱落等质量问题也非常严重,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许多麻烦,而且有些还对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

  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成熟,某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有可能钻一些管理的漏洞和法律的空白,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而作为市场的管理者,政府部门除了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外,还应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的企业必须坚决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应该依法剥夺其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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