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新政 个人融资更得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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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6:02 东方网-劳动报 | |||||||||
从后天起,市民进典当行当东西就可以少掏腰包了。由商务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4月1日开始实施,典当物品的综合费用和利息将集体下调。另外,新办法中抬高典当行准入门槛、细分业务类别等条款,可使当户间接受益 2月初,小陈曾将自己的一套住房送进典当行,做了一个当金10万元、当期1个月的短期抵押贷款。当时,他需要支付每月30‰的综合费率,另加5‰的当金利息,共计3500元。
前不久,小陈来到典当行办理赎回手续时,得知从4月1日起,典当的综合费率和当金利息将要降低。于是,他给自己算了一笔账,如果他同样将这套住房做一个当金和当期都相同的短期抵押贷款,需要支付的费用将为3135元(10万元×27‰综合费率+10万元×4.35‰当金利息),这要比原先少支出365元,足足降低了一成,这对经常急需资金周转的人来说,的确是个利好消息。 降低费率,让更多人进当铺 由商务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4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典当物品的综合费用和利息将集体下调。 据上海典当行业协会会长吴贤达介绍,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典当当金和典当综合费率两块。新《办法》规定,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即每月的当金利率为4.35‰。它与原标准的区别在于,取消可按银行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执行。按照以往惯例,典当行在制定当金利率时,会在银行法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略作上浮后执行,如上海目前大多数典当行执行的月当金利率都在5‰左右。因此,根据新《办法》,每月的当金利率将下降0.65‰。 此外,新《办法》还规定,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从原来的不得超过当金的45‰下降为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从原来的不得超过当金的30‰下降为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则从原来的没有明确规定变为不得超过当金的24‰。这样,累计月当金和月综合费率,上海地区典当费率较以前下降约3.65‰。 典当为什么要降低费率?吴贤达说,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融资方式,典当对于市民,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而言,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降低费用可能会吸引更多潜在客户走进当铺,为典当行业带来长远利益。 股票质押终见阳光 新《办法》的另一个亮点在于,首次把“质押典当业务”分成了“动产质押典当业务”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并明确了“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这使得一直处于灰色地带个人股票质押业务终于走进了阳光地带。 其实,早在2001年初,上海就曾推出过个人股票典当业务,但没过多久即被紧急叫停。而在该年下半年颁布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原《办法》)中,只是笼统地将“动产、财产权利”归入当物质押范围,对作为有价证券的股票质押没有明确加以限制,也没有明确允许。因此,大多数典当行逐渐恢复了此项业务。 由于股票典当身份不明,在具体操作上缺乏规范性,尤其是收费标准。各大典当行的月综合费率差异很大,一般为20‰—25‰,最低的仅为10‰。也就是说,做1万元的股票质押贷款,当户每月的费用支出最高为250元,最低为100元,而这仅仅是由于当户选择了不同的典当行而造成的。 对此,上海较早恢复个人股票质押业务的东方典当行总经理王福明认为,新《办法》把财产权利质押单列,主要是为了对该项业务加强规范,当户能对自己的费用支出做到心中有数,典当企业在具体操作上也有法可依,避免无序竞争。 无证楼盘不得抵押 有过房产典当经历的当户也许会注意到,在可经营业务范围中,新《办法》对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加一个限制条款,即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 《办法》同时规定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对于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元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 这也是继银行收紧了房产项目融资贷款后,国家商务部在典当这一领域对房产抵押贷款进行的又一限定,这无疑给一些原本想通过房产典当来进行融资的当户设置了一道门槛。 今后开设典当行将需要迈过更高的“准入门槛”。《办法》规定,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这将是典当行业的一次重新洗牌!”吴贤达认为:“今后从事以股票、债券等财产权利典当,门槛无疑提高了,像一些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下的中小典当行将无缘财产权利典当。” 据吴贤达介绍,上海目前有36家典当企业,除了3家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之外,绝大多数注册资本金都达到了1000万元,像华联、东方等几家较大的典当行,更是达到了6000万元和5000万元。因此,这次注册资本金的上调,对上海整个典当行业而言,影响并不是很大。但从近年典当业务的发展方向来看,房产、财产权利典当占据了相当份额,因此,随着新《办法》实施的临近,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已经或准备在近期申请办理变更注册资本金,为的就是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 虽然从表面上看,这一切对当户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和影响,但提高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有利于典当行更好地控制风险,这在无形中对当户的利益起到了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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