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正文
 

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出通知:四金将免征个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6:22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 据来自财政部的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就有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称“四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作出明确界定。三种情况免征税

  1.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将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
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

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四金”,免征

个人所得税。两种情况超过部分要征税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